根据保卫处总体部署和部门工作计划,3月21日至4月20日,110服务中心完成工作如下:
一、日常事务:
接待各类咨1135人次。
关注各网站情况,信息及时通报。
二、户证:
办理学生退学离校手续4人。
办理学生结业手续1人。
办理教工报到手续6人。
办理教工落户手续6人。
办理教工离校手续10人。
借出教工户口21人,收回借出的教工户口20人,复印教工户口9人。
迁出教工户口7人,迁入教工户口18人,申报教工子女户口1人,(现教工户口共780人)。
迁出学生户口0人,注销学生户口0人,迁入(恢复退伍)学生户口0人(现学生户口共1471人)。
三、交通:
本月共办理2017版机动车通行证 91起(在编教职工44起,合作单位20起,学生5起,商户22起);查找车辆信息30起。
四、接报警登记:
本月共接到案件21起(校内19起,校外2起),其中东责任区10起(眼镜1起、情况反映2起、水杯1起、衣服2起、无线耳机1起、自行车2起、ipad 1起),甬江责任区10起(手机2起、电动车充电器1起、纠纷1起、自行车1起、钱包1起、衣服2起、插线板1起、电瓶车1起),西区责任区1起(笔记本电脑),北责任区0起。
五、政保:
接待政审17人,查找学生信息9起。
接待活动审批0起(外来商业活动)。
六、失物招领工作:
本月共接待失物招领7起(身份证2起、学生卡1起、社保卡1起、手机1起、钱包1起、教工卡1起),其中2起(身份证)无法找到失主,另外5起(学生卡1起、社保卡1起、手机1起、钱包1起、教工卡1起)失主均已领走了失物,同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感谢。
七、“学生警花服务队”工作:
召开“警花服务队”工作例会;配合处里完成“三位一体”考试执勤任务;统计全体“警花”新学期空课表,做好“警花服务队”2018年4月份工作排班表;核算并上报“警花服务队”2018年3月工资;督促全体“警花”完成各类业务学习和实际操作;针对临时任务及特殊情况及时调整“警花服务队”值班。
八、勤工助学工作:
核算并上报保卫处各岗位2018年3月勤工助学工资。
九、拟写“校园110服务中心”2018年4月份工作小结及2018年5月份工作计划。
十、做好ETC收费工作及相关事项。
十一、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及会议室卫生打扫工作。
十二、完成“110服务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