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110服务大厅全体同志在处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各责任区及专项岗位做好接报警、户证、活动审批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通:
1、协助办理及发放2010版机动车校内通行证104张。
2、办理及发放临时通行证12张。
3、办理及发放学生临时通行证210张。
4、查找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信息29人。
二、户证:
1、接待户口咨询494起。
2、办理学生退学手续15人。
3、办理学生肄业手续1人。
4、办理学生转学报到手续2人。
5、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5人。
6、办理教工报到手续6人。
7、办理教工落户手续2人。
8、开具各类户口证明12份。
9、借出教工户口24人,收回借出的教工户口16人,复印学生户口2人。
10、到户证中心5次,办理学生户口迁出7人,申报学生户口1人。
11、迁出教工户口8人,迁入教工户口2人(现教工户口共691人)。
12、迁出学生户口7人,迁入学生户口1人(现学生户口共6672人)。
14、完成了2012年毕业生户口名单的核对工作,并将核对好的户口名单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做最后的核对确认。
15、核实各学院反馈的2012年毕业生户口名单并发到学生处。
三、政保:
1、接待政审6起,查找学生信息19人。
2、接待活动审批67起(其中外来商业活动1起)。
3、协助政保关注各网站的情况。
四、日常事务:
1、接待日常咨询505起。
2、接报警登记: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4月20日,服务大厅共接到案件56起(校内49起,校外7起),其中东责任区51起,西责任区3起,北责任区2起。手机15起、自行车9起、钱包11起、诈骗4起、电瓶车6起、电瓶三轮车1起、电子辞典和钱包1起、现金2起、电脑2起、交通事故1起、其它4起。这些案件发生的共同点是:被盗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随意摆放自己的随身物品。在网络上轻信于他人,防范意识过于薄弱,因此引起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此外,在接报警的同时我们对报案学生进行了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以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根据近期接报警案件统计,发现电瓶车被盗案件频繁发生,小偷均为夜间作案,都是直接撬开车锁,骑着被盗电瓶车讯速离去,十分猖狂。建议夜间巡逻队员,加强校园巡逻工作。
3、做好失物招领工作:本月接待失物招领7起,校外2起,无法查询;校内5起,均已找到失主。其中2起是通过查找教务管理系统,找到失主的。以下3起为特殊招领情况:
2012年3月28日晚,阳明学院11级田哲东同学在李兴贵篮球场出口处拾到一本港澳通行证,并交于校园110服务中心。为了找到失主,我们先通过电话联系了江北户证中心,江北户证中心告知我们与江北外事处联系,并告知了电话号码,于是我们又电话咨询了江北外事处,经江北外事处核实无此人信息,最后在江北外事处的帮助下,我们在宁波市港澳通行办查找到了此人,并请宁波市港澳通行办工作人员通知其本人来宁波大学校园110服务中心领取。2012年3月29日下午失主已领走,失主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感谢。
2012年4月4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左右,校卫队队员刘邦斌在12号宿舍楼车库捡到钱包一个,交到校园110服务中心。内有现金150元左右、银行卡、饭卡等物品。根据饭卡上的学号和姓名我们先查询了教务管理系统,但没有找到该生任何信息。随后又查找了学生档案,找到了该生的联系方式。失主于15点20分左右来到校园110服务中心领走了失物,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感谢。
2012年4月17日上午,黄陈月莉楼门卫在其楼前拾到一张阳明学院2011级工程技术专业姚婷婷同学的学生卡,交至校园110服务中心。我们立即通过饭卡上的学号查询了教务管理系统,找到了该生的信息,并联系了该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请辅导员转告该同学来校园110服务中心领取失物。失主与2012年4月17日中午已领走,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感谢。
4、“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为了迎接宁波市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领导小组来校复审考核,我们根据前一次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将巾帼岗网页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按照宁波市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创建口号、目标等经过反复的修改后做成宣传版上墙。并推出了校园110服务中心创优工程承诺:
①、实行1年365天,从早8点到晚10点,不分节假日天天为师生服务的办公制度。
②、统一着装,淡妆挂牌上岗,做到站立式微笑服务。
③、实行“三四五”优质服务品牌:
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接待:接待要热情,解释要耐心,工作要细心,服务要真心;五个一样:忙时闲时一个样,分内分外一个样,熟人生人一个样,领导群众一个样,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一个样。
2012年3月27日下午,宁波市创建“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一行三人来我校对校园110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认真听取了我校校园110服务中心同志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参观了岗位环境建设。检查验收组对我校在各个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们的创建工作领导重视,主体明确,创建活动载体有创意,体现出了岗位的细节,有热情,创建工作有成绩。其中对校园110服务中心学生“警花”参与到“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认为很有特色。校工会副主席余雪华,校园110服务中心的有关同志参加了此次验收工作。
5、组织“学生警花服务队” 进行礼仪操培训及排练;结合礼仪老师对我们进行的礼仪培训的基础理论知识,我们特意邀请了教师教育学院礼仪队的学生帮我们做进一步的指导,为了保证每一个礼仪动作优美到位,我们每天下班后、双休日均加班排练,已初见成效。“学生警花服务队”于本月22日中午12:15在安中大楼前面广场进行了小型的汇报演出,邀请各位领导现场观看、指导。虽然仍有不足之处,但是警花们吃苦耐劳及团队精神受到了领导们一致好评,经过专业的礼仪培训和一次次艰苦的练习,其效果也处处显现出来:站姿挺拔,语气和缓,笑容亲切,在岗服务精神面貌也大大改善,警花服务队处处展示着自己良好的礼仪素养。此次礼仪培训不仅让“警花”们学习到了基础的礼仪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文明、安全、到位的服务理念深入 “警花”们的内心,将礼仪服务更全面的渗透到我们的保卫工作之中去,从而时刻履行我们保卫处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不变的宗旨;汇报演出的照片已传至群相册。
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艰苦训练,于3月28日下午准时参加了“宁波大学第三届女教工健身活动展示会”,并获得了“优秀参演奖”。通过“警花”们的表演我们向全校师生展示了“校园110服务中心”的风采,拉近了“校园110服务中心”与师生的距离,增加了亲近感,体现了和谐校园的主题。
召开了“学生警花服务队”2012年4月份工作例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针对2012年毕业生户口即将迁出,咨询人员较多;其次,近期咨询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人员也较多;因此,我们对“学生警花服务队”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警花服务队”全体队员拍照,用于制作上岗工作牌,方便队伍的统一管理。
6、核算校卫队2012年3月份工资并上报领导审批。
7、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及会议室卫生打扫工作。
8、完成110大厅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