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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份校园110巾帼文明岗工作小结

时间:[2014-05-05]  来源:

本月“110服务中心”全体同志在处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各责任区及专项岗位做好接报警、户证、活动审批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通:
1、查找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信息32起。
二、户证:
1、接待户口咨询633人。
2、办理学生退学离校手续3人。
3、办理学生休学离校手续1人。
4、办理学生转学离校手续1人。
5、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2人。
6、办理学生户口非转农手续1人。
7、办理教工报到手续5人。
8、办理教工落户手续5人。
9、办理教工离校手续3人。
10、开具各类证明7份。
11、借出教工户口18人,收回借出的教工户口16人,复印教工户口1人。
12、复印学生户口1人。
13、迁出教工户口11人,迁入教工户口3人(现教工户口共671人)。
14、迁出学生户口0人,迁入(恢复退伍)学生户口0人(现学生户口共3932人)。
15、办理外来人口出入证95张。
16、完成了2014年毕业生户口名单的核对工作,将核对好的户口名单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做最后的核对确认;整理各学院反馈的2014年毕业生户口名单,并发到学生处毕业办。
三、政保:
1、接待政审9人,查找学生信息8起。
2、接待活动审批81起(其中外来商业活动3起)。
3、协助政保关注各网站的情况。
四、日常事务:
1、接待日常咨询418人。
2、接报警登记: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到案件59起(校内49起,校外10起);其中东责任区59起(手机23起、自行车12起、钱包7起、诈骗3起、书包2起、鞋子1起、情况反映4起、交通事故1起、笔记本电脑1起、书籍1起、纠纷1起、现金1起、其它2起),西责任区0起,北责任区0起。这些案件发生的共同点是:被盗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网络上轻信于他人,防范意识过于薄弱,因此引起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此外,接报警的同时我们亦对报案学生进行了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以期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3、做好失物招领工作: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待失物招领15起(户口薄1起、U盘1起、钱包2起、学生卡4起、银行卡3起、现金1起30元、手机2起、身份证1起),其中4起(银行卡3起、现金1起30元)无法查找失主;另外11起(户口薄1起、U盘1起、钱包2起、学生卡4起、手机2起、身份证1起)失主均已领走了失物,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表示感谢。
4、“学生警花服务队”工作:完成“警花服务队”2014年4月份工作排班表;核算并上报“学生警花服务队”3月份工资;召开了服务中心高保课题研究小组第三次会议;给招聘的新队员安排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警花服务队”队员赴宁波市110指挥中心参观;协助创安办完成“安全知识宣传周”活动;针对大厅工作人员临时调班情况及时调整“警花服务队”值班。
5、拟写校园110服务中心2014年4月份工作小结及2014年5月份工作计划。
6、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及会议室卫生打扫工作。
7、完成“110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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