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0服务中心”全体同志在处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各责任区及专项岗位做好接报警、户证、活动审批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通:
1、办理及发放2010版机动车通行证8张。
2、查找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信息15起。
二、户证:
1、接待户口咨询757人。
2、办理学生退学离校手续3人。
3、办理学生休学手续4人。
4、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1人。
5、办理学生户口非转农手续1人。
6、办理教工报到手续7人。
7、办理教工落户手续3人。
8、办理教工子女落户手续1人。
9、办理教工离校手续5人。
10、开具各类证明8份。
11、借出教工户口18人,收回借出的教工户口15人,复印教工户口6人,复印学生户口1人。
12、代办户籍证明3人。
13、迁出教工户口8人,迁入教工户口2人(现教工户口共693人)。
14、迁出学生户口0人,注销学生户口0人,迁入学生户口0人(现学生户口共2842人)。
三、政保:
1、接待政审4人,查找学生信息10起。
2、接待活动审批10起(其中外来商业活动0起)。
3、协助政保关注各网站的情况。
四、日常事务:
1、接待日常咨询610人。
2、接报警登记: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到案件47起(校内33起,校外14起)。其中东责任区45起(手机22起、自行车2起、钱包3起、诈骗1起、书包1起、电脑1起、现金1起、电瓶车4起、纠纷2起、手表2起、u盘2起、其它4起),西责任区0起、北责任区2起(现金)。这些案件发生的共同点是:被盗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网络上轻信于他人,防范意识过于薄弱,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此外,接报警的同时我们亦对报案学生进行了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以期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根据本月案件统计发现,手机被盗频繁发生,案件多发于餐厅、农贸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和布控,门岗加强对校外人员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3、做好失物招领工作: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待失物招领22起(银行卡5起、钱包1起、校园卡6起、身份证4起、现金2起、学生证1起、手机2起、手表1起)。其中9起(银行卡5起、身份证2起、现金1起、手表1起)无法查找失主;另外13起(钱包1起、校园卡6起、身份证2起、学生证1起、手机2起、现金1起)失主均已领走了失物,同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感谢。
4、“学生警花服务队”工作:召开了“警花服务队”工作例会;做好了“警花服务队”2015年1月份工作排班表;核算并上报了“警花服务队”2014年12月份工资;督促全体“警花”站好假期前的最后一班岗,并告知全体队员下学期开学初及时将空课表交至“校园110服务中心”,以便排班;针对大厅工作人员临时调班情况及时调整“警花服务队”值班。
5、整理并装订2014届毕业生户口资料。
6、完成整理、装订并归档2014级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7、核对2015年毕业生户口名单。
8、拟写“校园110服务中心”2015年1月份工作小结及2015年2月至3月份工作计划。
9、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及会议室卫生打扫工作。
10、完成“110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