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0服务中心”全体同志在处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各责任区及专项岗位做好接报警、户证、活动审批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通:
1、办理及发放2010版机动车通行证18张。
2、查找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信息15起。
二、户证:
1、接待户口咨询498人。
2、办理学生退学手续6人。
3、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2人。
4、办理学生户口非转农手续1人
5、办理教工报到手续27人。
6、办理教工落户手续13人。
7、办理教工子女落户手续1人。
8、办理教工离校手续5人。
9、开具各类证明8份。
10、借出教工户口12人,收回借出的教工户口9人,复印教工户口1人。
11、代办户籍证明1人。
12、迁出教工户口6人,迁入教工户口12人(现教工户口共718人)。
13、迁出学生户口2人(退学、毕业),注销学生户口1人(入伍),迁入学生户口0人,(现学生户口共2125人)。
三、政保:
1、接待政审0人,查找学生信息13起。
2、接待活动审批21起(其中外来商业活动2起)。
3、协助政保关注各网站的情况。
四、日常事务:
1、接待日常咨询386人。
2、接报警登记: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到案件63起(校内52起,校外11起)。其中东责任区63起(手机7起、自行车22起、书包1起、钱包2起、诈骗4起、电瓶车4起、纠纷2起、情况反映3起、平板电脑1起、其它17起),西责任区0起,北责任区0起。这些案件发生的共同点是:被盗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网络上轻信于他人,防范意识过于薄弱,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此外,接报警的同时我们亦对报案学生进行了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的宣传,以期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根据本月案件统计发现,手机和自行车等盗窃事件频繁发生,案件多发于篮球场、车棚等场所。建议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和布控,门岗加强对校外人员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3、做好失物招领工作: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服务中心共接待失物招领8起(手机1起、钱包2起、身份证1起、学生卡4起)。失主均已领走了失物,同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感谢。
4、“学生警花服务队”工作:召开“警花服务队”工作例会;完成“警花服务队”2016年1月份工作排班表;核算并上报“警花服务队” 12月份工资;统计全体队员寒假离校及返校时间;针对临时任务及特殊情况及时调整“警花服务队”值班。
5、完成2015届毕业生户口资料整理及装订工作。
6、完成整理、装订并归档2015级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7、整理2011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交办公室归档,共202册。
8、拟写“校园110服务中心”2016年1月份工作小结及2月份工作计划。
9、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及会议室卫生打扫工作。
10、完成“110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