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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工作流程

时间:[2010-06-17]  来源:

110服务大厅工作流程
 
一、校内活动审批工作流程:
1、校内学生活动审批:由校园110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收取审批申请表,同时留下申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统一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转交到主管老师处审批,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表。
 
二、户证及政策咨询工作流程:
1.新生户口的申报:
新生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审核验证、收取户口迁移证(事先由保卫处负责对各学院收户口迁移证的老师、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各学院上报户籍协管员名单;保卫处依靠户籍协管,统一进行各类申报户口表格的填写、核对等工作。同时组织和安排好各学院新生身份证照片的拍照工作,再统一到江北户证中心申报学生户口。
2.身份证办理:
①申领:一般在新生报户口后,由保卫处组织协助江北户证中心拍照后统一办理。
②补办:
户口未在宁波大学的,由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户口在宁波大学:
(1)在册学生,可直接凭学生证到江北户证中心办理;
(2)延长学业学生凭本人身份证丢失声明;学院证明(需写明延期毕业原因、时间,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等情况)在到保卫处开具证明,本人自行到江北户证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3)已毕业、退学或已不在宁大工作的教师,要求户口必须迁出,户口未迁出的,不能在本校办理补办身份证或开户籍证明。
3.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学生携带本人情况说明;原籍地公安机关未落户证明;迁往地公安机关未落户证明;在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内容:户口迁移证确已发给本人,由于本人保管不慎丢失的证明),最后由本人到江北户证中心补办户口迁移证。
4.退学、转学的户口迁移:
凭学校的退学或转学文件(原件)、本人申请书(申请把户口迁往何地,要求是原户口所在地),到保卫处开具同意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的证明,由保卫处负责到江北户证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5.毕业生户口迁移:
根据毕业生办公室提供的省教委毕业生派遣名单,由保卫处到江北户证中心办理迁出手续,迁好的户口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由学院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学生。
6、学生入伍:
(1)毕业生入伍:凭就业指导中心的证明,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在校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征兵办证明,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7、学生退伍、专业:
(1)凭退伍、专业安置办介绍;学校在读证明;原户口注销证明;保卫处同意将其户口报入宁波大学集体户证明;由学生本人自行到江北户证中心办理户口恢复手续。
8、死亡注销:
凭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由保卫处负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9.个人信息更正的申请:
本人自行到江北户证中心说明情况,领取更正申请表,详细填写更正申请表(申请理由要充分),并准备好江北户证中心要求所提供的材料,学校一栏由保卫处、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由本人到江北户证中心申请办理。
10、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
   本人自行到江北户证中心或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保卫处可代领表格,减少师生往返次数),凭身份证、宁波市区户口(副高或副处以上需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三、接报警登记流程:
报案人来服务大厅报案,首先让报案人按接报警登记本上的要求做详细登记,清楚填写好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事发经过及地点等,对报案人登记内容不清楚或字迹不清楚的,要进行详细的询问,并做好记录。
一般事件:如自行车、手机、寝室少量现金被盗等案件,可只做记录;告诉报案人,我们会尽快将案件转主管老师处理,主管老师会主动和他联系。
重大案件及突发性事件:如火警、群体性食物中毒、打群架、寝室电脑被盗、大量现金被盗及政治性案件等,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报告主管领导、责任区老师,按主管领导、责任区老师的指示处理。若是下班时间则报告值班老师,按值班老师的指示处理。
校外报警:如是本校师生报警,按要求做详细登记的同时,向报案人说明情况,校外案件不属于宁波大学保卫处管辖,可代其报警。如果是校外人员,请他拨打公安110报警电话。
值班人员负责将当日的接报警资料输入电脑,并在下班前发给各个责任区老师及主管处长的邮箱。东区:linwei1@nbu.edu.cn;西区:hehong@nbu.edu.cn;北区:miaorong@nbu.edu.cn;主管处长:kangkebiao@nbu.edu.cn。
 
 
四、办理外来人口出入证工作流程
1、本校聘用的外来人员:填好《外来人员登记表》,准备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凭聘单位用开具证明由聘用单位通过保卫处各责任区,统一到保卫处110服务大厅办理办出入证。办理完毕后,由110服务大厅通知责任区老师统一领取并发放。
2、外单位来校送货的外来人员:填好《外来人员登记表》,准备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凭接洽单位证明,由接洽单位通过保卫处各责任区,统一到保卫处110服务大厅办理办出入证。办理完毕后,由110服务大厅通知责任区老师统一领取并发放。
3、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填好《外来人员登记表》,准备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凭校园规划建设处或修建公司证明,由施工管理人员通过保卫处各责任区,统一到保卫处110服务大厅办理办出入证。办理完毕后,由110服务大厅通知责任区老师统一领取并发放
4、在校个体经营户:填好《外来人员登记表》,准备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凭出租单位证明,由出租单位通过保卫处各责任区,统一到保卫处110服务大厅办理办出入证。办理完毕后,由110服务大厅通知责任区老师统一领取并发放
 
五、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工作流程
1、首先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好《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登记表》或到保卫处领取《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好表格,所在单位盖好章;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帖在表格上。
3、通过保卫处责任区审核并签署意见;到110服务大厅办理;
4、办理机动车通行证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完毕后,由110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通知本人来110服务大厅领取汽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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