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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宁波大学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估标准(部门)

时间:[2010-08-23]  来源:

 

宁波大学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估标准(部门)

评估

项目

权重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得分

安全

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40

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安全责任人,并有一名分管负责人。

人员不明确扣20分。

查看单位文件

 

40

有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计划、工作总结。

无创建目标、计划扣20分,无工作总结扣20分。

查看单位年度计划、总结

40

积极参加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

1.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5-10分。

2.会议布置的工作不落实每查到一次扣20分。

 

查看资料

40

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内不安定因素,每学期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活动。

每少一次扣10分。

 

查记录

40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根据落实情况扣10-40分。

查看责任书

安全

工作

制度

30分

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不全扣10-30分。

 

查看制度

 

治安安全管理

25

外来人员管理。

1.无专人负责扣10分。

2.外来人员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每一人次扣10分。

3.办证不及时扣10-25分。

查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

40

1.消防设施齐全有效。不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2.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3.消防通道畅通、管理规范。

1.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扣10-20分。

2. 查获正在使用或持有违规大功率电器的,每起扣10分。

3.通道不畅、管理不规范扣5-20分。

查记录、实地查看

 

交通安全管理

60

1. 骑车带人、进出校门下车推行等情况。

2.自行车在指定停放区域摆放整齐。

3.机动车违反规定行驶、停放。

4.交通事故。

1. 骑车带人被查,每查到一人扣2分。

2.未在指定区域停放或车辆摆放杂乱,每查到一次扣1分。

3.每查到一次扣5分。

4.每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按责任大小酌情扣5- 100分。

查记录及检查情况

 

安全和法制教育

10

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对本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

少1次扣5分。

查看资料

 

50

安全知识问卷抽测。

根据各单位抽测的比例确定

创安办实施

 

应急处置机制

30

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工作人员了解工作任务及工作程序并参加有关演习

1.无预案扣20分;2.工作人员不了解工作任务及程序扣10分;3.不参参学校组织的演习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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