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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10-08-23]  来源:

 

宁波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本预案指的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是指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达到启动条件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宁波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大党〔2006〕54号),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防治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救灾工作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受灾师生的安置、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指挥部下设:

    1.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党办、校办,具体负责人:党办主任、校办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密切注意政府部门对自然灾害的监察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警报信号;

    (2)负责协调落实各救援小组工作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3)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指令的传达及紧急会议的召集工作;

    (4)负责做好对专业救援人员的联络工作;

    (5)组织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会;

    (6)对事故救援进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7)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护组:(责任单位:校医院及校各红十字会。具体负责人:医学卫生管理处处长)

    (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2)应组建医疗队并配备一定的急救设备;

    (3)配合地方专业救护队伍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4)及时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饮食安全;

    (5)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7)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8)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疏散警戒、调查组:(责任单位:保卫处及各相关单位师生员工,具体负责人:黄明明)

    (1)统计疏散单位的人员,按一定的秩序有规律地疏散;

    (2)保护现场,划定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安全区域;

    (3)引导专业队伍前往事故地救援;

    (4)与后勤保障组配合,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严防不法分子捣乱;

    (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查;

    (7)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8)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具体负责人:后勤集团总经理)

    (1)准备好应急救援的各种物资;

    (2)安排、落实被疏散人员的场地、临时生活的各种设施和用品;

    (3)负责做好救护现场的各种水电汽供给与切断工作;

    (4)抢修和恢复电力、通讯设施,保障校内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6)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善后接待处理小组(责任单位:党办、校办、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工会,具体负责人: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处长、公共事务管理处处长、工会主席)

    (1)负责对受灾师生进行慰问,关注师生动态;

    (2)负责对救灾物资的发放;

    (3)对受灾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司法服务;

    (4)负责对受伤师生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宣传部,具体负责人:宣传部部长)

    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其他部门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救灾工作需要展开工作。

    二、应急处置

    (一)应急的前期

    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信息上报和处理

    发现灾情前兆时,校内的每一位师生员工应把信息及时报党办、校办或校园“110”。

    1.党办根据信息报送程序向上报送信息,并启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工作预案指令,校内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到通讯畅通,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任务开展工作。

    2.校办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听取现场抢救组的情况汇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全校师生发出灾情预警;

    (2)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

    (3)与有关部门的现场工作组保持联系;

    (4)全校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

    (5)灾情发生12小时内,校领导应慰问受灾师生,视察灾情,并根据灾情发生的大小不断进行核实后,组织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前往学校进行物资和人员的救助。

    (二)应急的中期

    根据《宁波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工,各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开展工作,现场处置调查组、现场救援小组、后勤保障组分别到达现场,统一指挥,划出保护区,展开对伤员的抢救、人员的疏散等应急救援工作。在此应特别强调以下几方面:

    1.出现灾情后,由学校统一报警,报警以后,对119、120等各专业人员进场进行引导,具体部位由校卫队的各门卫负责引导工作。

    2.根据灾情的大小,服从指挥,听候指令及时将水电进行切断与开启,并对受损情况按应急需要进行及时修复。具体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3.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抢修。

    4.由所在单位对要疏散的人员进行清点造册,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等相关的身份,如在课堂上的,由任课教师进行负责,把名单报综合协调组和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保障组统筹安排,在专家的建议下要求师生按一定秩序进行撤离疏散。

    5.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时抢救伤员。

    6.做好对校园秩序的维护。

    以上各项可在地方救援力量的帮助配合下均需同时进行。

    (三)应急的后期

    1.对人员的伤亡以及财物的损失进行统计。

    2.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本次发生灾情的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在听取领导的批示后,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

    3.各应急救助小组对救助行动进行总结,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4.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5.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自救工作。

    6.其他

    (四)应急的解除

    根据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指令,当灾情稳定或消除时,及时发布解除应急状态。

    三、灾害救助工作评价

    学校应针对灾害救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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