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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时间:[2010-08-23]  来源:

 

宁波大学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的安全,提高学校防御火灾、灭火战术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宁波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大党〔2006〕54号),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火灾应急的原则为:“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各方协同,彻底扑灭”。

    二、组织领导

    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指挥部,由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挥,展开对火灾的扑救等各项应急、善后工作。

    (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火情,且消防人员未到之前,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指挥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2)向上级机关及时通报灾情;

    (3)组织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

    (4)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后勤、水电、通讯、交通运输及医疗、生活等有关事项;

    (5)平时指导全校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6)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7)保护现场,并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各现场救援疏散组,由教工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党办、校办,具体负责:党办主任、校办主任)

    主要职责:

    (1)做好对信息的传递报送工作;

    (2)负责协调各救援小组的救援工作;

    (3)密切注意事故动态,做好对事故发展的监察工作;

    (4)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

    (5)组织事故的总结报告工作;

    (6)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灭火组(责任单位:学校义务消防队和各单位的消防小组,具体负责:周灏。)

    主要职责:

    (1)了解全校及本单位的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3)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4)了解火情的走势;

    (5)定期进行演习;

    (6)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3.警戒组(责任单位:保卫处,具体负责:黄明明)

    主要职责: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当某地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3)设置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4)负责对各种救护车辆、队伍的引导;

    (5)阻止歹徒趁火打劫,做好治安工作。

    4.拆卸组(责任单位: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具体负责:郑奇、周航)

    主要职责: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饰材料的性质;

    (3)了解水电及煤气管道铺设的线路;

    (4)了解火情的走势;

    (5)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6)根据火灾现场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5.水源疏导组(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具体负责:陈宁军)

    主要职责:

    (1)了解水源与抽水马达开关所在;

    (2)了解水压状况;

    (3)平时经常检查通水管道,防止堵塞;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5)根据火灾现场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6.电源及煤气管道截断组(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具体负责:陈宁军)

    主要职责:

    (1)了解煤气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2)了解电及煤气管道的路线;

    (3)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根据火灾现场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7.救护组:(责任单位:校医院及各红十字会,具体负

责:王林龙)

    主要职责:

    (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2)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物;

    (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5)根据火灾现场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8.疏散组:(责任单位:保卫处及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黄明明)

    主要职责如下: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台所在地;

    (2)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3)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4)了解火情的走势;

    (5)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6)根据火灾现场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9.其他各小组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工作。

    三、处置

    (一)报警

    教职工或学生发现起火时,第一发现人要边呼喊、边扑救。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和校保卫处值班室(87600110、移动短号:678100)报警。报警时要告知起火的地点、位置、性质及火势,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同时派人切断电源。

    (二)疏散、抢救人员和物资

    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头脑清醒,行事果断镇静,坚决听从指挥,切不可盲目从事,从而保证疏散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四、善后处置

    1.对人员的伤亡以及财物的损失进行统计。(各单位负责统一上报至党办),党办统一把相关信息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2.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发生火灾的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在听取领导的批示后,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如做好对火灾中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做好对本次火灾各阶段的报道工作。

    4.各应急救助小组对救助行动进行总结,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5.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6.开展灾后自救工作。

    7.其他。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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