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校园110接报警中心实施方案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校园“110”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帮助师生排忧解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对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的服务工作,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置和解决师生的各种报警、应急求助问题。学校借鉴社会“110”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校园“110”报警应急求助联动机制。
一、成立校园“110”接报警中心
“校园110”接报警中心由党办、校办、学生发展与服务处、保卫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等部门联合建立,具备处理职责范围内一般紧急事项的能力,随时接受在校师生的报警求助和投诉。
二、服务承诺
校园“110”接报警中心坚持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十六字方针。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理事情。
三、建立联动服务值班制度
1、设立校园“
2、后勤服务保障中心(8890服务系统)协调后勤做好对师生的应急求助服务工作。
3、医疗保健中心、后勤集团公司下属运输服务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工程公司、宾馆等单位设立分值班室,做好对师生的应急求助服务工作。
4、以上各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师生员工的应急求助。各联动单位在接到校园“
5、87600110和678110(虚拟短号)为专用应急求助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以免误事。
四、受理范围
1、学校公共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
2、学校或师生员工的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
3、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不法侵害时;
4、校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发现犯罪嫌疑人时;
5、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时;
6、校内发生火灾或发现火灾隐患时;
7、发生群体事件或出现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态时;
8、师生员工在校内突遇有危、难、病、险而处于无援状态时;
9、校园及宿舍区水、电、气等发生故障或出现问题时;
10、发生自然灾害时。
五、受理原则
1、受理应急求助时,必须用语规范,文明礼貌,认真解答,热情服务,必须详细记录对方的姓名、联系电话,地点,具体事情等。
2、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求助事项,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或不便处理的要稳住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迅速汇报请示。如遇刑事、治安案件、火灾、重大事故等要依照接警处置(六)先期处置并迅速报公安“
3、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可提供咨询服务,告之处理方法或介绍去相关部门处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部门的联系方法、地址,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保卫处能直接处理的,由保卫处负责处理。
5、涉及水电、维修、生活、餐饮等方面的问题,与后勤联动,通知后勤人员到场处理。
6、涉及到其他部门的问题时,向总值班报告,由总值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联动单位参与处理。
六、接警处置
接到应急求助,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予以处置,并快速调动力量,赶赴现场,值班人员用对讲机通知校园“110”巡逻班具体位置和任务,并立即告知值班干部。校园“110”巡逻班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需要联动单位处置的,要求联动单位在5-1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1、一般事件,可以当场处理的,立刻处理,对无法当场处理的,可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先控制事态,及时汇报,按指示处理。
2、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快速调动巡逻班赶赴现场,做好救治伤员、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等工作,并报保卫处值班干部,同时根据案发地点和性质报当地派出所。
3、发生火灾及发现险情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现场或附近的灭火设备,扑灭初火,消除险情。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立即拨打“
4、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问明目击者的基本情况留下联系方法。同时向保卫处值班干部或总值班报告。
5、对于治安纠纷,保卫处值班干部可以在受理处置过程中给予调解,并通知相关学院前来处理。若双方情绪激动或已发生冲突,先带到保卫处,防止事态扩大。
6、凡是一般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问题,由值班人员立即排除,清理、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7、如遇多人参与的治安案件、大面积的停水停电、出现较重的伤病、群体性的事件或其他较大问题、涉及影响内部稳定的情况等,应立即向总值班(8717,87600717,66002117)报告,由总值班协调处理。
七、登记及反馈
接警、处置情况要及时、认真、详细、规范记录,以备查考。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