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使办公室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公文处理等规定:
一、办公室公文处理及印签使用规定
(一)文件收发、传阅
1、处内各类文件收发、传阅等工作,统一由处办公室管理及处理。
2、凡上级(包括学校内部)重要文件以及学院、部门的请示、报告或通报等要及时处理,做到收到即办。
3、凡交由领导或部门传阅的文件,统一填写“保卫处文件处理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署传阅范围。
4、经学校领导批阅交办的文件以及学院和部门传阅的文件,由处办公室负责传递,填写保卫处送文登记薄,并由接收人签字备案。
5、要严格遵守阅文纪律,不经批准,不准擅自扩大阅文范围,严禁乱扔乱放,泄露文件内容(包括协查的案件、材料及各类保卫业务档案资料等)。
6、凡向上级及处外单位发送文件材料,须经处领导审核后方可传送。
7、建立文件档案,所有文件资料,办公室必须备份(书面材料或电子文件文本)并分类存档。
(二)印鉴使用管理
1、处内印鉴(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专柜管理。
2、因工作需要对外使用处印鉴和开具介绍证明,须经主管处领导审批后,办公室方可办理,并做好登记。
3、校内人员办理(补办)身份证、迁移(落户)户籍须保卫处印签证明的,凭所在学院、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4、校内人员政审,须有所在学院、部门意见,经由领导审核,办公室办理。
二、经费报领规定
(一)处内所有经费由主管领导负责,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
(二)处内所有经费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报领。
(三)凡需购置物品、用具、印制材料等须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四)凡报领(报销)出差、会议等公务差旅费者,须凭有关通知(公文)及主管领导(部门)审批意见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五)凡报销(报领)经费,须按学校财务报销制度(由经手人填补报领单(凭据)、验收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
(六)办公室要建立处内财务报领登记制度,做到逐月或阶段清理核算,及时向主管领导回报,以便领导决策。
三、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管理,节约开支,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办公设备指保证办公人员正常工作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摄像机、电话机、办公桌等办公设备。
(二)办公设备专用于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不得借于他人、不得挪于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修理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更换设备配件。
(四)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维修所需费用以及其它连带责任。
(五)因办公设备出现故障、超出使用年限,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以书面或其它的形式向设备处申请维修或报废。
(六)未经领导同意、办公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损失,由个人照价赔偿。
(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震和防盗等工作。
(八)复印机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操作,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有材料需要复印,须进行登记。外来人员复印一律收取成本费(每张5角)。

